个人培养计划制订

发布时间:2013-09-04 来源:研究生院

 

1、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和学生本人,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学分要求进行课程选定。
2、公共学位课及专业学位课为必修课,另外,学科前沿讲座、教学实践(或实践教学)为必修环节,其他课程可根据专业方向及学生本人兴趣在一级学科范围内选修。如需选修其他学院课程,需经导师同意,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中,方能由学院秘书代为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