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照片要求

发布时间:2013-03-12 来源:研究生院

 

 
一、学历学位申请者(双证)
学历学位申请者(双证)的学位电子照片直接使用学历电子注册电子照片,不可修改原照片。要求如下:
1、预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校内参加集中拍照;
2、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集中拍照的学生,由学院自行介绍到新华社广州图片社补拍,拍照时须购买电子版光盘,相片及光盘由学院接收后集中交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新华社从拍摄到照片回寄需时40天,请按期完成。(毕业生电子图像散拍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新华社采集工作时间不固定,需提前与新华社联系。)
3、往年已经参加过图像信息采集的预计毕业生,请勿重新拍照;
5、务必在学位申请日程安排规定时间内上我校学位系统的电子照片管理栏目查看和确认照片。
6、 如果已经在新华社照相,但学位系统和学信网都看不到照片的,可能是照相时登记的证件号码有误,请与培养办老师85226286联系更正,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学位办,操作方法见下面第三条。
如果仅是学位系统看不到照片者,操作办法见下第三条。
   7、拍摄的详细要求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研究生院培养办《预计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二、非学历学位申请者(即单证班。硕士研究生生课程进修班学生要求见第四条)
1、在学位申请日程安排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明湖二楼名湖照相馆拍照(电话85223069),服装要求白色或浅色系,衬衣打领带为佳。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照片将由照相馆集中转交学位办统一上传至我校学位申请系统,不再由学生自行上传。电子照片请自行保存备用。
2、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我校学位系统的电子照片管理栏目查看和确认照片。
3、收取照相馆照片时请确认为本人无误,且命名为正确身份证号。与电子照片完全一致且打印有姓名的纸质照片2张须按时交院系,由院系集中交学位办。
4、因特殊原因未能到校明湖二楼拍照的学生,请按教育部学位办规定的非学历教育学位照片采集标准进行采集(标准见附件1)。把电子照片发送到学位办电子邮箱(方法见下面第三条)。强烈建议到指定地点拍摄,往年学生未在指定地点拍摄者,照片多为不合格不予采纳。
5、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被采用。电子照片影响到未来的学位证书查询和认证,请按要求拍摄,否则学位证书不被教育部纳入相关的证书查询与认证系统者责任自负。
三、学位系统无照片的处理办法(硕士研究生生课程进修班学生要求见第四条)
如果学生已经按要求在规定地点拍照,但学位系统无照片显示者,按以下方法递交至学位办电子邮箱。
学历教育:在学信网下载照片,再发送给学位办电子邮箱。下载方法见附件2。
非学历教育:把校明湖相馆所拍的最小那张电子照片发送到学位办公室电子邮箱,如有问题请联系学位办85221113。
学位办将在夏季的6月10至15日、冬季的12月10日至15日的时间段内查收电子照片,统一时间上传至学位系统。发送电子照片方法:电子邮件题目格式“学号+姓名+电子照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如0930030001张三电子照片(全日制)。信内需说明事由,电子照片需以正确身份证号命名(港澳台、留学生以10559 + 学号命名)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OXWB@JNU.EDU.CN
四、硕士研究生生课程进修班学生
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不需再次在校明湖相馆拍照,仅需交2张与国家平台中学位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蓝底的纸质照片到学院,其学位电子照片为学生在国家平台上传的电子照片。
 
学 位 办
2014年3月3日
附件1:
教育部学位办规定的非学历教育学位照片采集标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系领带为佳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附件2:
 
附件3:
学历教育毕业生电子图像散拍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广州拍照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
联系电话:020-83302077 83398378
接收相片及电子信息:电子注册需要相片和电子版,所以拍照时须购买电子版光盘,相片及光盘由学院接收后集中交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注意事项:
1. 暨南大学代码 10559         
2.港澳台、留学生身份证号10559 + 学号组成 如:10559063006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