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编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分类培养改革,加强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针对性培养,持续提高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编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要求

(一)范围

培养方案内所有面向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的课程都可以课程为单位,编制课程教学案例。已引进、购买的案例不能算作本次项目申报范围。

(二)建设要求

1.应贯彻落实立德树人原则,坚持正确的导向,符合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培养目标。

2.具有原创性、先进性,符合案例编制规范,须能在课程教学中采用且适合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学习特点和发展需要。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成员

1.项目团队负责人须系统讲授过申报案例所对应课程或相关课程,在课程相应领域(专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2.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均应了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政策与趋势、熟知案例研制和案例教学基本规范。

3.项目负责人应为校内在岗教师,且具备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基本条件。

4.应有行业专家(校外实践导师)作为成员参与项目。

(二)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须填写《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立项建设申请表》(见附件)一式5份,于2020221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行政楼436),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toapple@jnu.edu.cn

三、项目管理

()项目遴选

由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遴选,着重评审案例的基本规范、原创性、适用性和先进性。

(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三)项目管理及检查验收

1.资助经费及其构成

学校对每个立项项目资助2-3万元,经费开支范围依照学校相关规定。

2.项目验收

202010月组织项目验收,成果形式须为可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的完整案例。

(四)专项奖励

对于通过立项建设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选入同行公认的影响力大的国际、国内案例库的案例,给予专项奖励。

(五)《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立项申请表》中申请者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且为有约束力的协议。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贺老师,办公地点:行政436

电话:85226286    

 


附件1:2019年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2019年暨南大学面向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建设申报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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