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和课程教学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学周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总周次为20周,其中第118周(2024226日—2023629日)为教学周,第1920周(2024630日—2024712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2024年春季入学新生开课时间同上。

 

二、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院与公共课开课单位协调落实,专业课排课及所有课程选课分别由开课单位和培养单位负责落实。

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教学安排如下:

(一)2023级内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校本部石牌校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华文校区:《英语(跨文化交流)、《英语(学术论文写作)、《英语(视听说)、《英语(读写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注意事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单独开班,随录取学院学生一起选课。

以“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选择本学院非全日制班级上课。如果本学院没有非全日制的联系本学院教务秘书帮忙处理解决。

(二)2023级秋季入学及2024级春季入学的港澳台侨研究生

     ①硕士研究生

      在校本部开设《基础英语》、《中国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在华文校区开设《基础英语》、《中国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在珠海校区开设《基础英语》、《中国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在番禺校区开设《中国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②博士研究生

    仅在校本部校区开设《第一外语(英语)》、《中国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2023级秋季入学及2024级春季入学的留学生

      在华文校区开设《汉语》(初级班、高级班)、《中国概况》(中文班、英文班),不细分硕士、博士班。

 

三、排课注意事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录取人数,科学合理制定春季学期本单位专业课开课计划,并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完成排课工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排课模块开放时间:20231116日零点-20243924点。

排课注意事项: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要求,排课过程中不允许专业

学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合班上课。如研究生对其他专业课程有兴趣,可在选课时查询全校已排课程并请开课单位教务秘书协助选修对应课程。

2、专业课应避免与公共课时间地点冲突;

3、为避免课室资源过度紧张,根据学校教室统筹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如需连排3节课,需尽量安排在下午或者晚上;部分课程安排如不占用教室,可在排课时直接选择不需要排场地;

4、在本科教务系统中申请课室时注意第19-20周的考试周不要占用;

5、排课工作涉及教师工作量核算,各学院要认真核对每门课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总学时、学分、考核方式、教师人数等。有多位教师共同授课的情况,须将每位教师姓名添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排课模块中。

6、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排课模块关闭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教学任务。排课工作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将上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到每位任课老师,开课计划确定后不得调换教学任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提交纸质变更申请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7、各学院要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和课程教材审核,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要求选聘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和备案。

8.非全日制专业的研究生教学安排由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负责,流程及规定参照全日制执行。

   

四、研究生选课

(一)2023级秋季之前学期入学的研究生完成注册后方能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选课。

(二)2024年春季入学新生完成报到后即可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选课。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243180以后,学生退选课权限关闭,

请各单位教务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按时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确认。

 

五、公共课免修

公共课免修仅限2023-2024学年第2学期上公共课的研究生申请申报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3级研究生第2学期公共课免修的通知》

六、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相关工作,因特殊事宜发生变化做出调整及其它特殊事宜,由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沟通协调处理。

 

附件:

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内招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公共英语课课表11月23日初版.xlsx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内招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公共政治课安排11月23日初版.xlsx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表(留学生)1124版.xls

2.《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暨研[2021]45号).pdf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