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研究生院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见附件),学校决定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分批次开展检查工作。

现将第一批次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凡是2018年获批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及学术论坛、暑期学校、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见附件)等,按申报书中进度未到结题时间的,均须进行中期检查;未到结题时间但实际已完成项目任务的,可直接申请结题。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并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学校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本批次验收工作主要针对已到期未结题的各年度立项的学术论坛、暑期学校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等项目(见附件)。已完成研究、实践任务的其他类别项目,也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成果鉴定和初步验收后,将有关项目的结题验收表(见附件)及相关总结材料报送我院。我院将对有关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配合学校完成中期及结题验收工作,严格制订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

学校将对按照管理办法对以往立项的有关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实施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二)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申请任何有关研究生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视情节的严重性依法依规处理。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9126日前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430房,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tlixinhua@jnu.edu.cn。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220047

 

                                                研究生院

                                             2019116


附件1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doc

附件4 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5 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6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7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8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9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10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验收考评表.doc

附件11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中期考核表.docx

附件12 须进行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13 应结项项目情况一览表(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