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来源:研究生院

各院系培养单位:

接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08]1429号)《关于200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根据国家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开始受理200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台湾、香港、澳门、华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入学考试成绩优良或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三、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申请办法及推荐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表格可于“研究生部—下载中心—部办下载区”栏目中下载;另附成绩单一份(可自行打印,请院系盖章;08级研究生提交入学成绩单或本科成绩单)。申请表及成绩单于2008116前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等对候选人按学生类别进行排序,填写汇总表

3、学院于2008117前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交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19),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到oys@jnu.edu.cn

4、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5、推荐名单于200811月下旬报送教育部。

五、说明

因时间紧迫,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予受理;之前提交过的同学材料如需更改可在规定日期前更改。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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