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合景优才”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4 来源:研究生院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广州地区高校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创新的精神,培养高度的公民责任感,激励德、智、才、能的全面发展,根据捐资企业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意愿,开展“合景优才计划”。

一、奖励或资助的范围和形式

对符合“合景优才计划”资助或奖励条件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生、博士生进行现金奖励或资助。计划包括:“合景创新奖学金”、“合景优秀学生奖学金”、“合景助学金”三项。

二、评选条件

凡受奖励或资助的大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理想信念正确,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态度端正,身体健康。

1.“合景创新奖学金”评定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勇于钻研和探索,并在市级以上科技竞赛或发明创造类竞赛中获得相应的奖励等次或者提出的理论、模式、技术改造或流程完善的建议等为企事业单位所采用,且运行效果良好。

2.“合景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本专业同级在校生的前3%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合景助学金”评定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本专业同级在校生的前5%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认定标准:学生家庭基本无法提供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无遗产,无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亲友接济或自己勤工助学的;家庭无固定收入,父母双亲均年迈、残疾、患重病、丧失劳动力或单亲家庭抚养一方已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亲友资助,基本无生活来源的;由于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损失重大、经济收入急剧下降,生活特别困难的。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指: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丧失)。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奖励或资助的标准

在满足上述各项条件的基础上,将各个学生的条件进行量化,并按照量化后分值(计分办法按附件2评分表进行)的高低来确定该生所获奖项的等次。获得“合景创新奖学金”、“合景优秀学生奖学金”、“合景助学金”的个人,由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和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共同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助学金,每个类别评选推荐2人,具体如下表所示: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达标分值(分)

奖励标准

(元/人)

达标分值(分)

奖励标准

(元/人)

达标分值

(分)

奖励标准

(元/人)

合景创新

奖学金

6

10000

5

8000

4

5000

合景优秀学生奖学金

9

5000

8

4000

7

3000

合景助学金

9

4000

7

3000

5

2000

四、评定程序

(一)学校评选推荐

1.学生个人自荐(各类申请表见附件3),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20101017日前交到院系。

2.院系审核后,汇总并排序于20101019日交到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审核,并上报学校。学校于2010102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送至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二)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评定专家委员会。评定专家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拟奖励或资助学生的名单,报“合景优才计划”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拟奖励或资助学生名单经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即在广州市教育基金会网站(www.jjh.org.cn)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举行颁奖礼为奖励、资助的学生发放证书和奖、助学金。

 

 

研 究 生 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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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 合景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 合景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 合景计划各项目评分表

附件5 合景优才计划学生情况汇总表(学院填)


附件6 广州市高中阶段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