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3-04-17 来源:

 

研究生院会议室是研究生院的会议活动场所,为切实加强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研究生院会议室属我院日常会议的场所,由研究生院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研究生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室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以及清洁服务工作。
第二条   研究生院各办公室需要使用研究生院会议室举行会议或其他学术交流活动的办公室,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研究生院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以便统筹合理使用会议室。
第三条   使用单位开展各类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   院内各办举办的会议,各办对其举办活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办公室举办的会议由各办做好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如需要使用音响、投影设备请各办提前做好调音测试准备工作。
第五条   会议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活动当天及时清理运走所有布场所用物品。
第六条   使用单位要注意爱护研究生院会议室的设施及器材,不得在墙壁、张贴标语、广告横幅等。
第七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党政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研究生院
0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