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通知》(粤教研函〔201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的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合作单位,要求须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二、 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2013年5月8日前将《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一式10份、《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3)一式10份,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419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ozyxwb@jnu.edu.cn;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2和附件3各自独立装订。
三、 其他事项
(一)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的有关要求积极申报。
(二)本项工作联系人:张哲玲,电话:85223033
附件:
研究生院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