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21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6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接教育部和国侨办文件,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以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现开始受理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所有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注:1.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①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②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③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3.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暨南大学。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四、相关事宜

(一)学院评审

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各种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完毕即退还学生),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排序(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学院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多报1个备选人(博士、硕士各1名,公示时请注明备选),以应对公示期内可能出现的变动情况。填写《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推荐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党政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4, 电子版发送到txiaoyang@jnu.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119

(二)研究生院审核材料

(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面向全校公示

(五)推荐名单于201511月下旬报送教育部

五、说明

(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二)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各学院推荐名额.xls

附件2: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3: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4:推荐研究生获奖及科研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