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14年12月5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召开学院导师研讨会,在充分征求研究生教学的主体——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意见》提出本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十三·五”规划及改革措施(规划提纲见附件),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黄楚玉 85228537 李朋军 8522628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