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随着校际间、院际间以及实验室之间研究生的交流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日渐增多,学分互认已是大势所趋,为规范研究生课程修读、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管理办法》,现征求各培养单位意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讨论,将意见于5月7日前反馈给各学院,学院汇总并形成书面意见,由主管院长签名后,于2015年5月10前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5228537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1、《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管理办法》
2、《暨南大学研究生交流生课程学习申请表》
3、《暨南大学研究生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