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各相关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每学期集中选聘一次,包括首次选聘和续聘(指聘期已满3年,再次选聘)。
现就2015年第二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选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选聘实践指导教师旨在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加强对研究生的实践指导,优化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
二、选聘原则和条件
各学院应按需设岗,按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遴选。在下列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实践指导能力、实践指导责任的落实为重点,优中选优。
(一)了解和认同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作出努力和贡献。
(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从事大型工程、项目、企业技术管理、行政管理或临床医疗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在本地相应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具有承担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选聘程序
首次选聘和续聘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
(二)学院/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议。
(三)研究生院组织复核。
(四)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席审批。
(五)颁发聘书
四、学院工作时间
11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组织申报、审议等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五、其他事项
  本项工作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23033;邮箱:ozyxwb@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419室。
 
附件: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