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规模
2016年全国计划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选派范围
(1)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
(3)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3.留学单位及途径
(1)重点支持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和实验室等机构。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个人或导师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本校和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
4.资助内容及时间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外语水平符合条件。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等。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遴选、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2016年3月6日前:联系、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拟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的学生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国外联系,获得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意向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人将《暨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一式五份(可复印),提交至研究生院420室。
(二)2016年3月7日至14日: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阶段。
(三)2016年3月15日至22日:推荐候选人网上公示阶段。
(四)2016年3月23日至30日:推荐候选人网上报名、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准备阶段。
(五)2016年3月31日至4月5日:上报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2016年4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七)2016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八)2016年7月起:获资助资格的学生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手续后陆续派出。
四、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以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五、公派研究生项目最新信息及联系方式:
有关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最新信息敬请关注以下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226286;陈老师,电话:85222443;E-mail:opygl@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20室。
附件:1、暨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