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各有关研究生:


根据《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暨教[2017]44号)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16]41号)中关于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学籍预警应作为常规工作,研究生院现督促各培养单位2018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119月(秋季)、20123月(春季)入学的学历教育博士研究生;

20139月(秋季)、20143月(春季)入学的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

20139月(秋季)入学的研究生课程班学员;

20139月(秋季)、20143月(春季)入学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预警工作


(一)认真核查学籍预警的研究生名单(单独发送),并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敦促研究生按照要求做好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工作;提醒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生及时办理结业。


(二)及时通知上述研究生的导师,请导师确认知晓学籍预警名单中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在学籍预警确认书(附件一)上签名确认,由学院收齐后于415之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30室)。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请务必于本次预警期间(420日前)提出申请。


    附件一:学籍预警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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