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暨研[2016]41号)规定,新生超过两周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将2018年春季拟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8年6月7日至13日,共7天。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署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22443。
附件:【公示】2018年春季拟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名单.xls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发布时间:2018-06-07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暨研[2016]41号)规定,新生超过两周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将2018年春季拟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8年6月7日至13日,共7天。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署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22443。
附件:【公示】2018年春季拟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名单.xls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