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现开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建设工作,其结果将作为推荐申报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建设原则

(一)问题导向

以研究生教学及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为先导,重点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二)质量导向

以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深化分类培养改革、完善分类培养体系为重点,加强内涵建设,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加强教学质量保障。

(三)协同创新

充分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推进协同育人,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培育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有三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管理的工作经历,勇于开拓创新,能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二)项目类别分为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两类。“教育研究类”培育的成果应有望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教育实践类”培育的成果应有两年及以上的实践检验,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三)申报培育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集体)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申报培育项目由2个以上集体或个人共同负责的,在成果的负责人征得本单位同意后,由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向学校推荐,或第一责任单位牵头,由3个以内主要责任单位联合推荐申报。

(五)每项成果参与申报的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部)或联合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者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装订后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评议并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束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推荐材料汇总,并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打印盖章后一并递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liuzw@jnu.edu.cn。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智雯,85222443。  

 附件1:附件1:暨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0911.doc

  附件2:附件2: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0911.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