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辅导员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省及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及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研究生教育多元化评价体系,以破“五唯”为核心理念,落实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教育根本目标,激励先进,引导与树立典型,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辅导员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执行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重点突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含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过程中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在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教育管理、教学科研、服务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评选名额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若干个;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若干名;

(三)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若干名;

(四)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若干名。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

1.评选对象:我校所有独立招收并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2.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领导干部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3)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机构人员落实到位,研究生中的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组织作用突出,立德树人成绩突出。(4)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加强学科建设、注重分类培养、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方面取得成功经验;研究生培养方法有所创新,培养质量高,培养的研究生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就。(5)能够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招生管理、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方面有规章、有措施,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各环节工作成效显著。(6)研究生培养质量优良,毕业研究生就业率高,社会评价和反映良好。(7)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落实,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管理工作规范到位, 制度完善并能严格执行,无重大教学科研及其他责任事故;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认真, 努力钻研管理业务,爱岗敬业,日常管理工作(尤其在疫情防控特殊期间)绩效突出。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直接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改革工作的行政人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及学位工作的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

2.评选条件:1)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工作原则性强,开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4)熟悉和掌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积极探索研究生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并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5)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并按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各级单位部署的工作任务,无失误、延误现象。(6)经常与研究生导师沟通,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生活、学习和科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且成效显著。(7)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导师和研究生的满意度高。(8)在疫情防控期间管理服务育人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三)优秀研究生辅导员

1.评选对象:从事研究生思政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辅导员,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

2.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服务学校工作大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2)职业态度端正,在学生中有较高声望。热爱研究生辅导员职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身心投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好,工作质量高。(3)工作能力突出。能够主动学习和掌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积极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工作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应对及时妥当,效果好、效率高。积极探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学院分配的各项任务,在日常管理(尤其在疫期防控期间)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方面业绩突出。

(四)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对象为20182020年间承担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工作任务的在岗研究生导师(人事编制属暨南大学),且近三年师德师风的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各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名额见附件1

2.评选条件:

1)具备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的意见》(教研[2018]1号)中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 三个基本素质条件要求,对“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四有好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表现突出的优秀导师,在统筹兼顾学校疫情防控与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研究生导师给予重点表彰。

2)尽心尽力指导研究生,积极参与“三全”育人,对研究生导心、导学与导行,师生关系和谐。因材施教,创造条件引导研究生参与科研或实践创新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把好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关所指导研究生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各类论文质量抽检中无问题论文。所指导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就业率及就业质量高。

3)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较高,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并获得一定成果。

4)凡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未能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在参加评优评先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申报先进集体的,可填写《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符合条件申报管理先进个人和优秀辅导员的,可分别填写《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和《2020年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4);符合条件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的,可填写《2020年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申报表》(见附件5)报学院(研究院/所)审批。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研究院/所)院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组成并领导推选小组开展工作;推选工作要注意核实候选人的资料,并给出推荐评语,填写各类奖项候选人汇总表加盖单位签章(见附件6)。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各学院成立评优推选小组,其成员由学院领导、教师和研究生代表和督导委员会委员代表组成。在评选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研究生对导师评价意见;要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评价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

(三)研究生院审核并组织评选。

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各学院(研究院/所)的推荐名单和相关表格,并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或单位进行评审,产生拟推荐入选名单。

(四)公示及公布入选名单。

拟推荐入选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全校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经主管副校长审批后,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五、申请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各类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签署学院意见,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oysc@jnu.edu.cn。各单位推荐所有各类奖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命名:单位名称+评奖材料+报送人+联系电话;附件2先进集体申报表电子版命名:单位名称+先进集体;附件3至附件5电子版命名:姓名+单位名称+奖项名称;附件6电子版命名:单位名称+评奖汇总

(三)报送时间:2020121日下午下班前。

联系人:肖央(85220048) 张冰红(85220046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420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名额分配表(另行发布)

2.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4.2020年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申报表

5.2020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6.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等各奖项候选人汇总表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1125

附件2: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2020年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申报表.doc

附件5 2020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6:2020年先进集体等各奖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