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见附件),学校决定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19年获批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2.2017、2018、2019年获批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项目明细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学校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1. 2017、2018、2019、2020年获批的学术论坛、暑期学校;
2. 2017、2018年获批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其他类型项目;
3.2016年获批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项目明细见附件。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成果鉴定和初步验收后,将有关项目的结题验收表(见附件)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配合学校完成中期及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
学校将按照管理办法对以往立项的有关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实施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二)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申请任何有关研究生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视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430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uzw@jn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22443。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doc
附件6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7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12 2021年3月中期检查项目20210323(挂网).xlsx
附件13 2021年3月结项验收项目20210323 (挂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