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1级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研究生院

关于修订2021级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工作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广东省和学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含博士、硕士)修订工作。

 

一、修订范围

本次修订工作以2021年招生各专业(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主,含各学科博、硕士学术学位和各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也可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最新要求,或者根据各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最新指导性意见,修订培养方案。

 

二、修订内容

1、思政课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021级起,所有硕士研究生思政课必须达到3学分,其中全体硕士研究生必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36学时2学分,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类硕士研究生必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18学时1学分;理工医药类硕士研究生必修“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1学分;博士研究生思政课2学分,必修“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36学时2学分。

2、专业学位领域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一文(2021-01-13公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2021级开始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领域进行招生和培养。经研究生院与医学部及各临床医学类招生培养单位沟通协调,现由医学部全面负责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及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和相关协调工作,具体通知将专文送达。 

3、各学科专业(类别)可根据需要调整培养方案中部分内容。

 

三、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1、仅涉及思政课修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只须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平台”中“培养方案”模块复制并修改后提交即可。时间截止620日。

2、临床医学类按照类别修订培养方案,各领域不单独制订。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专文送达。

3、其他需要修改的学科专业(领域)培养方案,620日前提交材料。其中包括:

“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导出的培养方案纸质版,学科组组长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学科组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改内容的会议纪要纸质版。

 如有新增课程,提交学科组组长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的新增课程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课程大纲。

 

联系人:专业学位:冯老师85228722

 学术学位:李老师85220047

   材料提交地址:行政办公楼430

 

   学院名称+新增课程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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