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教学对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证课程教学正确的导向,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从而促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每学期常规化开展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检查工作。
本学期检查工作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17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培养单位课程教学管理情况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课、排课、组织课程教学情况;
2.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教学情况;
3.按照要求,对选用的教材等组织审定情况;
4.按照实践教学要求,安排其相关教学活动情况;
5.按照要求,组织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情况;
6.按照要求,管理教学文档情况。
(二)授课教师课程教学情况
1. 是否在课程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
2. 是否存在未经培养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停课或调课(包括更改上课地点、上课时间、授课教师等)情况;
3. 是否存在无故迟到等违反课程教学纪律的情况;
4. 是否存在未经报备擅自更改教学形式的情况;
5. 课程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情况。
三、工作形式及要求
(一)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培养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培养单位自查为主体。
(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本单位党政领导、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资深教授等组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队伍,组织学习《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暨研〔2021〕45号),对本单位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于12月20日前将《** 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提供至少3份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检查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应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学校关于教学管理部署要求,认真查找教学中尤其是课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措施,同时要求进一步规范实验、实习、实训和网络课堂的管理。
(四)研究生院组织检查工作小组,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抽查,重点抽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课程教学检查的组织工作、教学管理执行及落实情况、教学管理档案管理情况等。同时,检查工作小组抽查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发现培养单位管理不力、授课教师违规违纪等情况,都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非学历教育(高级研修班)参照执行。
五、联系方式:
1、学历教育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220047电子版提交至tlixinhua@jnu.edu.cn
2、非学历教育(高级研修班)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85228722电子版提交至tdxfmh@jnu.edu.cn
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430室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1.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暨研[2021]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