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暨研【2019】31号《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免考规定》的通知》和暨研【2019】43号《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留学研究生公共汉语课程免修规定》的通知》,现将本学期申请公共英语免修免考及公共汉语免修的受理及审核工作指引如下:
一、受理范围:
1、下学期安排修读公共英语的且符合免修免考的21级硕士研究生;
2、符合公共汉语免修的21级留学研究生。
二、流程:
1、学生填写《免修免考申请表》(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办下载中心),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交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教学管理的老师进行初审。
2、学院在12月29日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免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盖单位公章后,将汇总表、学生申请材料交纸质版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冯老师收(行政办公楼430),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到tdxfmh@jnu.edu.cn。
注:学生申请材料请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好。
3、研究生院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审批通过后公布获准免修名单。
附件: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程免修申请汇总表.xlsx
暨研【2019】31(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免考规定》的通知).doc.pdf
暨研【2019】43(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留学研究生公共汉语课程免修规定》的通知).doc.doc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