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结题验收及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暨研〔20213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结题验收及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所有项目。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并给出意见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二、2022年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等按照《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暨研〔202139号)执行。

(三)项目周期

1年,自立项之日起算。

(四)资助经费

资助额度:2万元/项;资助经费以项目经费形式发放。

(五)工作流程

1.研究生自主申报并提交申报书至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人及申报书进行初审及排序,并填写汇总表。

3.研究生院对各项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确认立项名单。

 

三、材料提交

各培养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后,于99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结题验收表(连同证明材料)、申报书原件1份、汇总表1份等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30室),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22443

电子邮箱:liuzw@jnu.edu.cn

 

 附件1- 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项目结题验收表20220623.doc

 附件2- 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20210907.doc 

  附件3-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学院填写】.xlsx  

 附件4- 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暨研[2021]39号).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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