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遴选、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2023年3月10日前:联系、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拟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的学生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国外联系,获得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意向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人将《暨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交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学院+姓名+攻读博士+申请学校),提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2023年3月13日前:培养单位审核汇总提交材料阶段
各培养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文档均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28室)。
3.2023年3月17日前: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阶段。
4.2023年3月17日至23日:推荐候选人网上公示阶段。
5.2023年3月25日至28日:推荐候选人网上报名、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准备阶段。
6.2023年3月28日至31日:上报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7.2023年4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8.2023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9.2023年6月起:获资助资格的学生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手续后陆续派出。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023年5月10日前:联系、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拟申报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留学的学生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国外联系,获得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意向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人将《暨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交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学院+姓名+联合培养博士+申请学校),提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2023年5月12日前:培养单位审核汇总提交材料阶段
各培养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文档均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28室)。
3.2023年5月17日前: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阶段。
4.2023年5月17日至23日:推荐候选人网上公示阶段。
5.2023年5月25日至28日:推荐候选人网上报名、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准备阶段。
6.2023年5月28日至31日:上报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7.2023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8.2023年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9.2023年8月起:获资助资格的学生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手续后陆续派出。
三、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以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四、公派研究生项目最新信息及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https://sa.csc.edu.cn/student
研究生院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5221560,邮箱:sunman1123@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28室。
附件2: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doc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