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发布时间:2023-02-20 来源:研究生院



对象

夏季

秋季

冬季

工  作  内  容

博士、

硕士学位申请者

3月13日前

6月30日前

9月30日前

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新)”登陆进入学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

3月13日前

9月20日前

在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参加预查重;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要至少比正式答辩提前2个月完成预答辩(具体时间按院系安排)

3月8日

-4月20

7月15日前

9月15日-

10月20日

初次申请者和二次答辩者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书;提交学位论文题目;提交科研成果

4月3-13日

7月1-7日

10月10-20日

在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于正式查重与评阅)

5月24日前

9月5日前

11月30日前

在系统补充科研成果

往季已通过答辩的二次申请者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书

6月3日前

9月12日前

12月10日前

答辩结束

6月8日前

9月15日前

12月15日前

提交学位信息采集表1份,非学历教育学生提交蓝底纸质照片2张到学院(高研班学生所交纸质照片须与国家平台电子照片一致)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要求进行毕业照片和学位照片采集(采集时间以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为准);学术型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不需要参加上传和确认照片

5月24

-6月13日

9月1-20日

12月1-20日

系统中修改论文题目

6月23日前

9月30日前

12月30日前

提交学位论文最后修订稿的纸质版(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

系统上传学位论文终稿(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二次学位申请均需重新上传终稿;学位系统下载并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一式2份

6月30日

-7月3日

10月15日前

1月7-10日

同等学力人员获硕士学位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学位论文信息及上传论文终稿(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详细时间等通知。

导师

3月13日前

9月20日前

组织博士、同等学力申请者完成预答辩,在系统审核预查重的学位论文(具体时间按院系安排)

4月15日前

7月3-10日

10月22日前

在系统审核正式查重的学位论文,对是否同意评阅送审和答辩提出意见

7月3日前

10月10日前

1月10日前

在系统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

学科组 /学院

3月13日前

9月20日前

组织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者完成预答辩;安排学位论文预查重

4月

7月

10月

学位论文盲审随机抽查、公布抽查名单

5月

-6月3日

7月

-9月10日

11 月

-12月10日

完成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工作,组织论文答辩,完成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人员审核,评阅和答辩结果录入,审核学位申请者科研成果。

6月11日前

9月18日前

12月18日前

收齐非学历教育学生纸质照片(一式两份,交学位办434)、学位信息采集表(由学院自己留存)

报毕业名单到培养办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月3日前

9月10日前

12月10日前

报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到学位办

6月8日前

9月15日前

12月15日前

审核学位申请者科研情况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6月11日前

9月18日前

12月18日前

各分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送会议纪要等学位材料至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底

9月底

12月底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办

3月13日前

9月20日前

完成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的预查重

4月14-19日

7月11-12日

10月21-26日

完成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的正式查重

 

5月23日前

8月30日前

11月30日前

 

审核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组成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

准备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材料及会议审议相关内容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

公布获得学位人员名单,制作、发放学位证,办理学位相关档案材料,完成学位信息备案。

备注:1、秋季学位审核主要面向学历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及学士学位申请人员。

      2、如因启用新学位系统而产生学位申请流程变化,以新学位系统的学位申请流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