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安排:
2023年春季入学及之前学年入学的学生:第1—18周(2023年8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为教学周,第19—20周(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2日)为期末考试周。
2023级秋季入学新生:第2—18周(2023年9月3日—2023年12月30日)为教学周,第19-20周(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2日)为期末考试周。
二、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院与公共课开课单位协调落实,专业课排课及所有课程选课分别由开课单位和培养单位负责落实。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教学安排如下:
(一)2023级内招博士研究生
在石牌校区、番禺校区开设《第一外语(英语)》和《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二)2023级内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广州校区、深圳校区、珠海校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部分学位课将在2023年7-8月集中完成,具体安排详见医学部相关工作通知。
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安排《基础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
2.其他专业/类别领域的内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珠海校区:开设《英语(跨文化交流)》、《英语(学术论文写作)》、《英语(视听说)》、《英语(读写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②番禺校区开设《英语(跨文化交流)》、《英语(学术论文写作)》、《英语(视听说)》、《英语(读写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③校本部开设《英语(跨文化交流)》、《英语(学术论文写作)》、《英语(视听说)》、《英语(读写译)》。
④华文校区: 仅对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设《基础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
注意事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单独开班,随录取学院学生一起选课。
以“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选择本学院非全日制班级上课。如果本学院没有非全日制的联系本学院教务秘书帮忙处理解决。
(三)2023级秋季入学的港澳台侨及留学生第1学期暂不开设公共学位课。
三、排课注意事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录取人数,科学合理制定秋季学期本单位专业课开课计划,并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完成排课工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排课模块开放时间:2023年6月1日零点-9月3日24点。
排课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要求,排课过程中不允许专业学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合班上课。如研究生对其他专业课程有兴趣,可在选课环节跨专业选修对应课程。
2.应避免与公共课时间地点冲突;
3.为避免课室资源过度紧张,根据学校教室统筹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如需连排3节课,需尽量安排在下午或者晚上;部分课程安排如不占用教室,可在排课时直接选择不需要排场地;
4.在本科教务系统中申请课室时注意第19-20周的考试周不排课;
5.排课工作涉及教师工作量核算,各学院要认真核对每门课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学分、考核方式、教师人数等。有多位教师共同授课的情况,须将每位教师姓名添加至研究生排课系统中。
6.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排课模块关闭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教学任务。排课工作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将上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到每位任课老师,开课计划确定后不得调换教学任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提交纸质变更申请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7.各学院要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和课程教材审核,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要求选聘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和备案。
8.非全日制专业的研究生教学安排由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负责,流程及规定参照全日制执行。
四、研究生选课
(一)2023级秋季之前学期入学的研究生须缴费并完成注册后方能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选课。
(二)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完成报到后即可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选课。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有关研究生在2023年9月16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时完成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应上课课程的选课确认。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23年9月18日以后,不再办理课程调整,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按时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确认。
五、公共课免修
公共课免修仅限2023-2024学年第1学期上公共课的研究生申请。申报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3级研究生第1学期公共课免修的通知》。
六、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相关工作,因特殊事宜发生变化做出调整及其它特殊事宜,由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沟通协调处理。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内招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课表20230708.xlsx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内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课(0708).xls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内招博士研究生公共课课表20230708.xlsx
2.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暨研[2021]45号).pdf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