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开学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开学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

(一) 具体要求: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前主要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法合规。

2. 新生本人、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与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3. 研究生新生均须符合录取专业的报考条件,报到注册前须重点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不含硕博连读)报到时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

4. 研究生新生照片比对:

1)博士生:将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复试时的录像、准考证照片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进行比对核查,确认是否均为学生本人;

2)硕士生:复试时的视频截图照片、准考证照片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进行比对核查,确认是否均为学生本人。

初步审查合格的研究生新生办理入学手续;体检合格、完成缴费的研究生新生予以注册,获得学籍。

5. 新生入学3个月内,培养单位须严格按《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2120)第六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二)时间安排:                                       

1.报送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名单:2023911日前。

2.学籍注册: 2023918日前(20239190时新生注册系统关闭)。

3.新生入学资格复查:20231130日前。

二、新生学籍信息确认

(一)具体要求

1. 研究生新生登录学籍系统进行个人学籍信息核对, 允许自行更正的信息,修改后提交培养单位审核通过。

2. 研究生新生登录学信网核对本人学籍信息,重点关注录取照片是否为本人、姓名、专业、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是否与录取时一致。

3. 以上学籍信息如有错误,务必及时反馈给培养单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汇总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申请修改(不接收学生个人提交的材料)。

(二)时间安排

1.学籍系统信息确认: 2023930前(2024年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将按已确认学籍信息的人数发放)。

2.学信网信息确认: 2023111日至20231130日前。

3.提交学籍信息勘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0231130日前。

三、材料报送

1.研究生新生未报到名单(含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汇总表(附件1):2023 911日前。

2.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复查登记表见附件2): 20231130日前提交。

3.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勘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勘误信息的研究生新生名单汇总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20231130日前。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格遵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2120)中学籍处理的流程,按时准确报送待处理学籍的各类别新生名单。其中,逾期未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应归类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资格复查不通过的研究生新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工作确认的信息将上传学信网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请务必重视。

2.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均要有经办人签名,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同时加盖院章。

3.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8722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未报到名单.xls

附件2: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xls

附件3: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勘误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暨研[2021]20号).pdf

附件5:学籍信息勘误方式一览表.doc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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