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我校拟选派一批优秀博士到国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究和访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拟资助一批优秀在读博士生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时间一般为1~12个月。
此项目资助对象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国外院校已经给予生活费资助者、在学期间曾获得我校同类项目资助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学制内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
(二)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三)申请人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学科领域的人员;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外语水平;
(五)身心健康。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一)申请资助的博士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1.《暨南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附件1);
2.个人简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应包括科研情况、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等);
3.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
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国外导师的简历(不超过2页)
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5.英文研究计划(不超过3页)
内容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须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6.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可不再单独提供。
7.一位本领域专家(非导师)的推荐信;
8.成绩单复印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二)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的材料报研究生院。推荐时应从申请人思想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今后发展方向及本单位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受资助的博士生名单。
(四) 在同一批次中,同一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如有多人申报,原则上,只资助评审分数最高的一名研究生。
(五)“双一流”建设学科、已签署国际联合培养协议学科的研究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四、派出和管理
(一)受资助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各项派出手续并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行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受资助研究生在外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在外管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三)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暨南大学资助”。
(四)受资助研究生应按期返校完成学业。返校前,外方导师(或研究机构)应对其做出在外研究的书面评价。返校后,持护照复印件(首页和签证页)、外方导师书面评价和在外研究学习期间的总结(参见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报到。总结内容应能全方位反映在外研究学习生活的经历和研究收获。
五、材料报送
1.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4月8日前报送各培养单位,所有材料请双面打印,并扫描至PDF格式文档一份(命名:学院+姓名+申请国家+学校,如“药学院张三英国剑桥大学.pdf”)。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培养单位联系。
2.培养单位汇总材料:请各单位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年4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纸质及PDF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30室),逾期不受理。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5222443,邮箱:liuzw@jn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