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暨研〔2021〕39号),我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初审、研究生院复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验收结果为“通过”的项目,拨付第二期经费;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不拨付第二期经费。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