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暨研[2021]45号)要求,研究生课程考核结束后的2周内,主讲教师应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系统)录入并提交课程成绩。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教务人员在研究生系统中确认已完成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课程的排课工作,确保主讲老师能及时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如果已经完成开课和排课工作,可忽略这一流程,但需确认选课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一致。
2. 研究生系统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成绩录入”、“成绩提交”功能已经开放,并将于2025年3月15日23点55分关闭,请各学院(系)、主讲教师及时完成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课程的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并将一式两份的成绩单和考试试题、答卷或课程论文提交至开课学院管理部门,其中专业课试题、答卷由所在学院存档,公共课试题、答卷由公共课开课单位存档。
3. 涉及教师工作量核算,各学院及任课教师要认真核对每门课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总学时、学分、考核方式、教师人数、课时分配等。多位教师共同授课的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成绩提交前确认好实际上课课时分配。如果实际上课过程中有新增任课教师或实际授课课时发生变化的,成绩录入人可在成绩模块开放时在“课时确认”功能中添加并确认最终实际课时。成绩提交后将无法更改。
4. 任课教师应客观公正评判学生课程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一旦提交后将不能更改。如若确因录入错误,由任课教师书面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勘误表》说明具体原因及修改事项,经开课单位主管研究生教学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批后修改备案。成绩勘误申请受理时间仅限系统成立录入模块开放时间段内,仅受理开放录入成绩的当季学期的课程。
成绩更改须本着严肃认真的原则,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研究生个人如对课程成绩有异议,可在系统录入成绩登记后 2 周内,向开课单位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开课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后需在1周内给予答复。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1。
附件:
1.《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暨研[2021]45号)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