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研究生院

对象

夏季

秋季

冬季

工  作  内  容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3月2日前

6月30日前

9月30日前

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登陆进入学位系统查看申请状态。

博士学位申请者

3月9日前


9月5日前

开题审核通过后,博士在学位系统预查重栏目,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参加预查重。

硕士学位申请者

3月12日前

  

9月20日前

开题审核通过后,硕士在学位系统预查重栏目,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参加预查重。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3月14日前

  

9月20日前

在学位系统预答辩栏目,博士生、同等学力申硕学生完成预答辩申请。预答辩须至少比正式答辩提前2个月完成(具体时间按院系安排)。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3月25日起

7月15日前

9月15日起

在培养管理系统创新成果栏目:

提交科研成果记录,正式答辩前请完善科研成果。(注意:后期须在学位系统正式查重管理栏目的科研部分添加申请学位用的科研,打印含完整科研信息的学位申请书,交学院作存档文件。

博士学位申请者

3月25日至 30日

6月30日至 7月2日

10月1日

至7日

学历教育学生毕业申请通过后,非学历教育学生预答辩通过且完成结业后,在系统正式查重/学位申请(含学位科研管理)栏目:

提交正式查重论文暨学位申请(含添加科研信息,打印学位申请书),提交的正式查重论文用于盲审评阅,提交时请慎重核对论文版本是否正确。

硕士学位申请者

4月3日

至 13日

7月1日

至7日

10月10日

至20日

内容同上。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5月25日前

9月5日前

11月30日前

往季已通过学位答辩的二次学位申请者,在系统正式查重论文提交栏目:

提交正式查重论文,添加科研信息,打印学位申请书。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6月5日前

9月12日前

12月10日前

答辩结束。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6月9日前

9月15日前

12月15日前

学位答辩通过后10天内,在系统学位数据上报栏目:

填报和完善学位相关信息,打印学位信息采集表,签名后上传电子版至学位系统。

留学生另需:复印护照,学生亲自清晰手写中文及英文姓名后,上传电子版至学位系统,如姓名与学籍系统不一致须联系学院。

学历教育学生,需确认学信网已经有毕业照片,或已经在新华社完成补拍并交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至学院。

非学历教育学生,需提交蓝底大一寸纸质照片2张到学院(高研班学术型硕士所交纸质照片须与国家同力平台电子照片一致, 禁止使用与平台不一致的照片)。

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类型的硕士及博士,另需:上传与纸质版学位照片一致的电子版至学位系统,用于学信网的学位信息备案。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

6月23日前

9月30日前

12月30日前

在学位系统论文归档管理栏目:

获分委会审议通过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终稿(独创性声明及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须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二次学位申请者需重新上传终稿;可修改论文题目等相关信息。

申请涉及内部事项学生: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填写并交申请至学院;须在系统提交已签批的电子版申请表方为完成申请;须在学位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注“涉及内部事项,公开日期:20XX年XX月”字样;涉及内部事项的论文将全部参加上级部门的学位论文质量抽查。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约6月30日至7月3日

约10月15日前

约1月10日前

同等学力人员获硕士学位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学位论文信息及上传论文终稿(含有学生和导师手写签名),专业学位类型另需填报规培及执业医师资格相关信息,填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导师

 

 

 

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登陆,选择“研究生导师用户组”角色,进入学位管理模块(注意选择当前批次)。

3月9日前

 

9月5日前

在系统审核预答辩申请,组织博士及博士同等学力申请者完成预答辩(具体时间按院系安排);审核预查重的博士学位论文。

3月14日前


9月20日前

在系统审核预答辩申请,组织硕士同等学力申请者完成预答辩(具体时间按院系安排);审核预查重的硕士学位论文。

4月2日前

7月3日前

10月8日前

在系统审核正式查重的博士学位论文,对是否同意评阅送审和答辩提出意见。

4月15日前

7月3-10日

10月22日前

在系统审核正式查重的硕士学位论文,对是否同意评阅送审和答辩提出意见。

7月3日前

10月10日前

1月10日前

在系统的归档管理栏目,审核学位论文的电子版终稿。

学科组 /学院

3月16日前


9月20日前

组织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者完成预答辩;安排学位论文预查重;完成在学位系统的设置、审核和结果录入

3月25至4月

7月

10月

审核学位申请资格;在校学位系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送审;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评阅送审;发布评阅结果。

5月至6月3日

7月至9月10日

11 月至12月10日

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人员审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评阅和答辩结果录入,审核学位申请者科研成果。

6月11日前

9月18日前

12月18日前

收齐非学历教育学生纸质照片一式两份,留学生手写中英文姓名的护照复印件,交学位办434。

报毕业名单到培养办。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月3日前

9月10日前

12月10日前

报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到学位办。

6月8日前

9月15日前

12月15日前

审核学位申请者科研情况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6月11日前

9月18日前

12月18日前

各分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送会议纪要等学位材料至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底

9月底

12月底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办

3月14日前


9月20日前

完成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的预查重。

 

 

 

 

4月14-19日

7月11-12日

10月21-26日

完成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的正式查重。

5月23日前

8月30日前

11月30日前

审核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组成。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

准备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材料及会议审议相关内容。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

公布获得学位人员名单,制作、发放学位证,办理学位相关档案材料,完成学位信息备案。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