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教学运行的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生院将组织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含学历教育(全日制、非全日制)所有已开课程(公共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
二、 检查时间
本学期检查工作时间为3月30日至5月10日(教学周第5-10周)。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培养单位课程教学管理情况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本学期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含任课教师、研究生到位情况;
2.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材料(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课件等)使用情况;
3.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教学相关工作录入情况(包括上学期成绩录入、排课、选课等完成情况);
4.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文档管理、归档情况。
(二)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1.重点检查教师课堂行为是否存在涉政表达错误、涉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发表不当言论等问题;
2.任课教师是否存在未经培养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停课或调课(包括更改上课地点、上课时间、授课教师等)情况;
3.任课教师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教学形式(线上授课)情况;
4.任课教师是否存在无故迟到等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情况;
5.是否在课程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
6.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培养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课程教学检查工作,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领导需组织本单位党政领导、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资深教授等组成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队伍,按照以上所列各项逐项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材料。
各单位需在5月26日前将《** 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教材选用情况表》的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430房李老师,同时提供至少3份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检查表。
(二)抽查督查。研究生院组织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按照所有学院全覆盖的原则,重点抽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课堂教学情况。
(三)其他要求:
1.各研究生单位在开展教学检查过程中要做好记录,依法依规检查,切实做到有理有据。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应按规定严肃处理。情况特别严重的需及时向研究生院汇报。
2.做好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并取得实效。
3.对学校通报的教学检查结果要予以高度重视,对于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4.可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梳理总结本单位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新思路新作法。
特此通知
附件:
1.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暨研[2021]45号)
4.暨南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情况.xlsx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