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系列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 来源:研究生院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研究生系列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现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及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系列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立项时间超过一年且未达到结题时间的省、校级项目(详见附件),须进行中期检查(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须进行结题验收)。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表。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达到(超过)结题时间的省、校级项目详见附件,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成果鉴定和初步验收后,将有关项目的结题验收表报送研究生院。学校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配合学校完成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

202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此结题验收,未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经核实项目进展后,予以终止,不再予以经费支持。

2022年以前已结题但未领取经费的项目,最迟在今年9月领取、12月前支付完毕,逾期未领取结题经费的不再予以经费支持。

(二)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申请任何有关研究生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视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并给出单位意见后,在625日星期三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30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uzw@jn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22443

                                                                                    研究生院

                                   202566

附件:

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检查及验收名单.pdf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表格)

https://gs.jnu.edu.cn/2022/0113/c38951a677561/page.htm

 

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表格)

https://gs.jnu.edu.cn/2022/0113/c38951a67756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