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暨研〔2021〕3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所有项目。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并给出意见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复审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表》,延期结题时间不超过2026年3月。
三、材料提交
各培养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后,于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结题验收表、证明材料(成果原文)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校本部行政楼43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zw@jnu.edu.cn,邮件命名为:项目编号-姓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22443。
附件1 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项目结题验收表2025.doc
附件2 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2025.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