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冬季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

各学院及研究生学位申请人:

学院完成答辩结果维护后,学位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数据上报管理应用模块中进行信息核对及上报,根据页面提示完成信息核对,并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后确认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2512:00。

提醒:学位申请人务必认真核对信息并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该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学位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请学位申请人务必重视。如因学位申请人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上报错误的,学位认证无法查询的后果将由学位申请人本人承担。

核对及填写说明如下:

核对信息

下面所列信息均为系统自动生成,系统中为灰色字段不可直接修改,学位申请人只需要核对,无法修改。如确实有误需要修改,请联系本单位研究生管理相关工作人员。

l、姓名: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国际学生填护照姓名。

2、性别:选填“男”、“女”。

3、出生日期:CCYYMMDD(如19910422),与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一致。

4、民族:执行GB/T 3304-1991《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国际学生不填。

5、身份证件类型:选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华护照”。非上述类型的填写“其他”。

6、身份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类型”相对应的证件号码。

7、国家或地区:参照执行 GB/T2659.1-2022《世界各国和地区及其行政区划名称代码第1部分:国家和地区代码》。港澳台人士填写所在地区,华侨填写中国”。

8、考生号(无需核对):

1)学历学位获得者(不含自考)填写学籍注册的考生号;

2)自学考试毕业生填写其学历证书编号;

3)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填写其申请学位编号;

4)硕士在职联考人员填写全国联考录取库中的考生号。

9、培养单位码:依据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表,填写培养单位对应的代码。非学历学位获得者填写学位授予单位码。

暨南大学代码为:10559

10、培养单位:学历学位获得者的培养单位应当与学历注册信息保持一致。非学历学位获得者填写学位授予单位

11、学科/专业代码:依据学科/专业代码表 ,填写学科/专业名称对应的代码。

我校学科/专业代码请查阅:https://gs.jnu.edu.cn/12319/list.htm

12、学科/专业名称:与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13、学位授予单位码:依据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表,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对应的代码。与学位证书编号前5位保持一致。

暨南大学代码为:10559

14、学位授予单位:与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15、学位授予单位校长姓名:与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16、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与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17、学位类别码:填写学位类别对应的代码。

18、学位类别:与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19、获学位日期(无需核对):CCYYMMDD(如20240630 )。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且与学位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一致。学位获得者有对应学历的,获学位日期不应早于其毕业日期。

20、学位证书编号(无需核对):按照《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 2015 ) 18 号)要求编号。与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21、核对学位照片是否为本人。


上报填写信息

以下字段信息需要申请人填写

21、导师姓名:可填多个导师(不超过2),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22、论文类型:硕士博士可选填“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非上述类型的填写“其他”。

23、论文题目:以定稿的学位论文题目为准。

24、论文关键词:可填多个关键词,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25、论文选题来源:按照下表选填。表格之外的选题来源填写“其”。


论文选题来源

论文选题来源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

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中央、国家各部门项目

外资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国防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

学校自选项目


非立项

26、论文研究方向:可填2个方向,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每个方向不超过10个汉字。

论文研究方向应根据学位论文主题总结,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不能填写不区分研究方向,示例:民商法学专业不能填写民商法学

27、论文撰写语种(在我的学位论文归档模块中核对,如有误可 : GB/T4881-1985GB/T4880.1-2005《语种名称代码第1部分:2字母代码》。


)电子照片相关问题说明

(一)学历教育学生的照片,本学位系统显示的照片必须是“学信网的毕业照片”(须先确保学信网已有毕业照片)。如有误或者没有照片,及时联系本学院研管办相关工作人员。

(二)非学历学生,一定要按时、按要求,在学位数据上报栏目,提交正确的电子照片。

1、电子照片严格要求:蓝底,像素:宽480,高640; 大小:20K~40K,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应由专业相馆制作。

2、同等学力硕士的电子照片,须与全国同等学力管理平台的蓝底照片一致。

(四)核对问题反馈

学位申请人在核对过程中发现核对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本学院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审核确定后提交给研究生培养办进行更正。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