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深入推进我校高层次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启动2026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学科前沿问题,依托研究生自身专业背景,鼓励跨学科交叉研究,力争在理论探索、方法创新、技术突破或实践应用等方面取得创新性进展,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与项目类别

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报。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一)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二)硕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三)港澳台侨与海外留学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三、申报与评审

项目周期:1年,所有项目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

资助形式:项目经费分立项经费和结题经费两部分。立项后给予3000元启动经费。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追加结题经费5000元(合计8000元);验收结果为“合格”的,追加结题经费2000元(合计5000元);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结题经费支持,且立项经费需按学校规定退回。


四、申报与评审流程

1. 研究生自主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学科组队申报(须明确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6430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 培养单位初审与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遴选,三类项目限推共计5项并进行排序。推荐名单须在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515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430室),同时完成系统审核。

3. 学校评审与立项: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名单及资助金额。


五、项目管理

(一)获批立项的研究生须签订项目协议书,并在项目执行期内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习交流会至少1次。

(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并提交成果材料(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暨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培养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终审,验收结果分为“结题优秀”“结题合格”“不通过”。

(三)“结题优秀”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或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全国/省级决赛奖项;

2. 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含社科、理工、医学等学科);

3. 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获得文艺创作、调研报告等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的成果(人文社科类适用);

4.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论文获奖;

5. 经行业、学会或专家评审认定的成果、技术作品、政策建议、艺术作品等。

(四)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若在结题后一年内获得上述优秀成果,可申请重新认定为“结题优秀”。

(五)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须在致谢或基金标注处注明“暨南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立项编号:______)”,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Excellent Graduate Student Cultivation Program of Jinan University (Grant No. ______)”。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优秀”的验收材料。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纸质版: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名,提交至培养单位

电子版:登录“暨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 “项目管理”模块,按指引上传。

截止时间:2026430

(二)培养单位汇总材料

各单位须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并在纸质申请书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提交《2026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推荐汇总表》(需排序)。

纸质材料请于2026515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430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2443

办公地址:校本部行政楼430


附件1-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26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学院填写】.xls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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