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2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5年度立项的所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专项)。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表》,并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复审后开展项目验收。

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延期结题期限最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材料提交

各培养单位完成初审后,于2026年6月1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1.纸质版:结题验收表、成果证明材料(成果原文/复印件)

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yu0201@jnu.edu.cn,邮件命名为:项目编号-姓名

申请延期的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提交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430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2443


附件1:暨南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2:暨南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专项)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