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4 来源:

各院系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健全学位论文修改机制,严把学位审核“最后一道关口”,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位论文修改范围

凡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进入学位申请流程后,均须提交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及答辩意见修改说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须纳入重点修改:

(一)在学位论文评阅分项中(博士评阅分项以“总体评价”为准,硕士评阅分项以“论文等级”为准),存在任一“差评”(合格或不合格),以及存在“修改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意见的;

(二)在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过程中有反对票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机制的建立

各院系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牵头负责,成立专门工作组,依托导师指导或组织专家小组等方式,聚焦学位论文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指导研究生完成修改工作,切实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三、工作结果反馈

修改完成后,所有研究生均须填写《暨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附件1)与《暨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意见的修改说明》(附件2),并提交至院系,由院系统一存入学位档案。各院系须在汇总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报告(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石牌校区行政楼4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xwb@jnu.edu.cn。

2026年冬季批次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报告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请各院系按时报送,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拟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或分委员会审核过程中存在加送或不通过票数的,相关学位分委员会须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进行专门汇报。

四、学位论文终稿提交

终版学位论文中,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须在“独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上签字。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论文归档管理”提交。

拟于2026年冬季批次获得学位的研究生,须于2027年1月14日23:59前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

五、重点提示

请务必确保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终稿。该版本将作为国家开展学位论文抽检的依据,请务必告知学生高度重视。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85228321。

附件1:暨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doc

附件2:暨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意见的修改说明.doc

附件3: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报告.docx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