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来源:研究生院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全体专、兼职博士生导师:

为配合国家推进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173号)(附件1)和《关于落实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252号)(附件2)文件要求,学校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校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工作安排

1.导师填报

12月5日前,博士生导师个人完成表格填报并提交至招生学院。博士生导师按照《2019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3),下载采集数据模板(附件4),如实填写各项工作表,填写内容须符合其校验要求。采集数据共有17张统计表,其中“1.1基础信息”和“1.2科研信息”(共5张)为必填表格,其余为选填表格。填报特别提醒:

导师唯一识别码:4144010559+人事编号,

博士生唯一识别码:4144010559+学号,

统计数据的时间区间:2018年的9月1日至2019年的8月31日;

2.学院汇总

12月9日前,招生学院完成表格汇总。

招生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导师填报,并进行数据汇总。具体负责人可加入“暨南大学博导信息采集”工作群(QQ群号:469775651),及时了解及咨询有关填报要求。

招生学院按照5张必填表格、12张选填表格分别汇总导师信息,将电子版表格(分别汇总的必填表、选填表一起压缩到名为“学院+博导信息采集汇总”文件)发送到学位办邮箱:oxwb2@jnu.edu.cn。

3.12月10日前,研究生院汇总全部数据并进行上报。

 

三、特别提示

导师和招生单位要以表格模板进行填写和汇总,切勿改动以免影响数据上传。

 

联系人:孙皓辰  85221113



附件1《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173号).pdf

附件2《关于落实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252号).pdf

附件3《2019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doc

附件4《2019年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