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成员:
根据《暨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习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暨研通[2021]3号)的相关要求,我院拟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习项目(第一期)项目成果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成果报告及结项书
请各研讨学习专项工作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认真撰写本项目组成果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1)以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习项目结项书》(见附件2),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4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txiaoyang@jnu.edu.cn
二、第二期研习项目相关事宜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习项目(第二期)即将启动,第二期面向我校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第一期人员可以继续申报参加),请大家留意后续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肖老师 85220048)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