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暨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工作,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暨南大学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疫情、校情和学情变化,研究生院特制定《2023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暨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暨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实施方案

 

  研究生院  

202329

 

 

 

2023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暨南大学

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工作,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暨南大学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疫情、校情和学情变化,特制定2023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暨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夯实组织领导,确保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有序推进

(一)全校成立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研究生教学与学位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宣传部、总务后勤管理处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从课程安排、教学管理、网络教育技术培训与支持、研究生指导教师与授课教师管理、学位论文、学生管理、舆情管控等多方面指导、协助各培养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教学与学位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共同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以及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管理办/教科办主任、学科组组长、系主任担任副组长,教务秘书、研究生工作秘书任成员,认真做好师生的发动、培训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授课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做好教学和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各培养单位研管办(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收集并指导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提前做好舆情的预判及化解方案。研究生辅导员协助处理,并发挥各类研究生组织的积极性,协助收集并协同解决同学们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与困难。对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线上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各培养单位应尽力协助解决。

二、分类有序,通过多种教学形式完成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2023年春季学期,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如无特殊情况均属于应返校学生,原则上应按照学校返校安排按时来校报到进行线下学习。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学生暂时可通过线上方式学习。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教学组织落实工作。

(一)教学主要形式

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可根据学生返校情况确定教学形式。教学形式可采取线下课堂教学、线上教学、线上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三种形式。

其中:

1. 授课对象全部返校的教学班须采用正常的线下课堂教学;

2. 因疫情原因导致部分学生无法按时返校的,应将授课形式调整为线上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后续待授课学生全部返校后,再恢复线下课堂教学;

3. 授课对象全部未返校的教学班须采用线上教学方式进行,后续视学生返校具体情况,再恢复线下课堂教学。

4. 实验、实习等实践类课程。已返校的学生进行线下课程教学,因疫情暂时无法返校的学生,可继续沿用线上教学方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开展实践教学或制订替代教学方案,以确保实践类课程按计划完成。

(二)教学组织实施

所有研究生任课教师需严格按照学校校历规定时间、研究生系统已预排课程信息及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若有调整和变更,任课教师需提前告知学生并商讨确定后,填写相关表格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领导签字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

1.线下课堂教学:任课教师需严格按照研究生系统预排课程时间和地点进行线下课堂授课。

2.线上教学:任课教师需确定课程资源、教学方式及参加必要的线上教学培训。220日前,选定用于教学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或其他优质网络课程资源。若无可用的优质网络教学资源或者资源不足,可以采用“雨课堂”等远程教育平台进行线上教学,并事先参加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雨课堂”等远程教育平台的培训。具体培训通知见学校校内通知或网络中心主页。

任课教师须提前在网络平台上传教学需要的教学资料(涉密或违法、违规等材料不得上传)、发布课程教学安排、教学要求、课程考核要求等,积极做好线上试运行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课程安排进行线上教学。

3.线上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

任课教师按照研究生系统预排课程时间和地点进行线下课堂授课的同时,并利用课室已安装的摄像头、麦克风以及“雨课堂”等在线教学工具,为未返校同学提供线上学习。通过混合方式授课的教师应充分考虑部分学生存在时差问题,尽量选用具备录播功能的在线教学平台和工具,以实现已经返校的学生与暂缓返校的学生同步开展学习所需。

4.其它注意事项

1)鼓励任课老师建立课程QQ群或微信群等,作为课程沟通的补充手段。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注重教学质量。

2)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暨南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行为规范》(见附件2)。

(三)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215日研究生注册系统开放,学生在系统内完成注册后即可自行选课;

21824点前,各培养单位务必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完成本学期排课;

219日,研究生院将系统已排课、选课数据报送“雨课堂”等平台;

220日(周一),正式开展本学期研究生教学;

3524点前,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选课功能关闭;

35日,研究生院将219-35日之间排课、选课的调整数据再次报送“雨课堂”等平台;

3524点,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成绩录入功能关闭。

(四)教学工作指引

1.研究生

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所在院系、班级和课程群等各项通知,主动报告能否到校等相关情况,积极参加学院、导师、授课教师组织的线上线下相关学习和科研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培养任务。

1)注册

注册系统于215日开放。注册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注册工作的通知》。

2)选课

研究生完成学期注册后即可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进行选课。选课截止时间为3524点。每一位学生的选课结果和最终获得课程成绩的权限,以管理平台中的选课结果为准,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在选课时间截止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确认。

3)学籍异动

休学、复学、恢复学籍、申请提前毕业、延期毕业等事项,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2. 课程任课教师

所有任课教师须严格遵守《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暨研[2021]45号)的相关规定,主动履行研究生课程教学和保障课程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教学,保证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自220日开始,严格按照已报备的教学安排开展教学工作。

3.研究生培养单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工作,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务必根据本单位学生返校情况做好本学期线上教学、线下课堂教学、线下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相结合等不同方式授课安排工作。对有课程授课任务但不熟悉线上教学工具且未参加过线上教学技术培训的任课教师,各教学单位要重点组织教师参加学校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举办的线上教学技术培训,并要求任课教师做好“雨课堂”的调试工作。

1)排课并报备教学形式

218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新系统)中认真核对本学期排课数据,保证管理平台中的开课数据(包括应开设课程、授课具体时间等)准确无误。

220日前,将所有2023年春季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形式统计表(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

2)组织和督促学生注册和选课

督促学生完成注册,组织和督促每一位学生完成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内选课工作。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2336日以后,不再办理课程调整,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按时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确认。

3)提醒学生按时参加教学活动

提醒学生按时参加线下、线上教学活动。实习、实践类课程务必做好登记报备统计工作。

4)检查和督促上学期课程成绩录入情况

检查2022年秋季学期课程成绩录入情况,督促任课教师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课程成绩录入。

5)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防控期间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各系、各专业博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方案的制定,动员任课教师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问题;密切关注并化解实际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师生中出现的热点舆情;对学业上有困难学生要给予重点关心、帮助和关怀;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措施,督促和检查教学工作。

(五)其他事项

1.研究生院将积极履行组织和监控全校课程教学的职责,主要负责保障学生注册与选课系统运行、与全校公共学位课开课单位共同做好公共学位课排课工作、组织和促进各培养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与质量监控等。

2.各教学单位教师以及研究生如对教学各环节工作有相关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研究生教务秘书,也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学历教育:85001560  孙老师    85220047   李老师

非学历教育:85228722   冯老师

3.各研究生单位教师如对相关教育技术有疑问,可选择加入以下QQ群:

在线教育教学技术咨询QQ群:903080897

“雨课堂”在线教学教育技术咨询QQ群:973429151

超星在线教学教育技术咨询QQ群:901041127

BB平台在线教学教育技术咨询QQ群:631755592

    三、实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春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

(一)建立更加完整的组织体系

进一步细分压实研究生导师、学科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在此基础上,各培养单位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牵头组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小组,全流程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组组长或专业学位教指委主任委员,主管思政工作的院领导、系主任、研管办主任等。此外,各培养单位和学位点还应积极发动青年骨干教师的力量,配合导师成立论文指导小组开展论文撰写、修改工作。

(二)建立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

1.全流程监控制度。各培养单位要重点把控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审查/答辩、外审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环节工作的质量,及时监控学位论文质量,及早发现可能的问题论文。

2.分类制订学位论文规范标准。制订不同学科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要求。对以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文学艺术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细分制订写作规范。

3.规范论文外审评阅和答辩。充实和完善外审评阅和答辩专家库,实施定期考评和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发挥负责任专家的监控把关作用,力戒外审评阅和答辩流于形式和“老好人”现象。

4.重点监控可能的问题论文。对于不太符合本学科论文规范标准、外审评阅及答辩有争议的学位论文应重点监控,建立导师之外的第三方把关机制,确保其论文修改完善,确保论文质量。

(三)全流程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

各培养单位根据《2023年学位申请、审核与授予相关工作指引》(另行通知),做好今年研究生学位相关工作。

1步: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工作

1)根据申请人员返校补充实验和论文完成情况,多批次开展学位论文预查重和正式查重工作。论文预查重前后,导师需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写作、修改等过程中与研究生持续互动,全程跟踪,提高论文中期检查效果,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杜绝论文抽检不合格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2)重点监控重复率较高的学位论文。对于“总文字复制比”≥30%<50%的学位论文,可由指导教师、论文质量监控小组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论文原始资料情况,对学位论文中存在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作出同意论文送审或延期答辩的处理意见。若处理意见为同意论文送审,需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签署论文质量保证书,方可送审。

3)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50%的,学院可不受理本次学位申请。由于本次疫情影响的特殊性,在合理时间内,导师及培养单位需全程跟踪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进度及情况,经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通过导师及质量监控小组严格审核,并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再次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正式查重。

2步: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查/预答辩工作

1)对于博士学位论文,各学位点须组织预答辩;对于硕士学位论文,建议各学位点采用预审查或预答辩的形式。各学位点需严格把控论文质量,做到不合格的论文坚决不外送,以保证各学位点论文质量和学校的声誉。

2)各学位点应重点监控重复率高、预审查/预答辩意见较大的学位论文,必要时可约谈导师,督促论文修改。预答辩委员不仅需对学位论文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这些大问题提出调整意见,而且对格式、英文表达、标点符号这些细节问题也需向研究生一一指出,加大审核力度,督促修改,帮助研究生在论文外送前把好关。最后,由论文质量监控小组把控论文质量后,方可送审评阅。

3步: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1)疫情防控期间,为缩短评阅周期,各培养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暨南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系统”进行电子评阅或采用集中评阅方式,两种方式建议结合使用。采用集中评阅方式时,评阅论文必须是由培养单位在我校“学位系统”中下载经导师审核通过并已有正式查重结果的版本。

2)加强评阅后的论文修改。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学位论文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修改,汇总在《暨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在答辩时汇报论文修改情况。质量监控小组、导师应对研究生的修改情况进行全程的跟踪指导和检查。

4步: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论文答辩需现场集中答辩,仅官方要求不能回学校(包括不能入境)的学生,才可选择线上答辩。

2)现场集中答辩时,应降低参加人员密度,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线上视频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应与线下答辩一致,确保答辩质量及规范性。线上视频答辩时,答辩会议的组织、投票、存档等需按《研究生线上视频学位论文答辩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3)学位论文答辩中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严格把关、强调责任制、严禁走过场。学位点在最后学位论文答辩中,聘请校外专家严格把关,强调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都要对论文实行终身负责制,使答辩通过的论文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5步: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工作

1)答辩通过的申请人,应依据答辩委员会给出的修改意见,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导师及培养单位需及时跟踪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进度和成果,做严、做实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论文修改完成后研究生需提交《暨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意见的修改说明》,由导师、学科组组长或专业学位教指委主任委员审核后,连同学位论文正式终稿、答辩记录交学院存档。

2)未进行论文修改和提交修改说明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分委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不列入学位审议名单或做出暂缓授予学位的决定。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研究生相关工作参照上述方案执行。

 

附件1:暨南大学研究生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形式统计表.docx

附件2:暨南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行为规范.docx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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