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对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证课程教学正确的导向,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从而促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以前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每学期常规化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工作。
本学期检查工作时间为4月9日至5月13日(教学周第8-12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含学历教育(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的所有已开课程。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培养单位课程教学管理情况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课、排课、组织课程教学情况;
2.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教学情况;
3.按照要求,对选用的教材等组织审定情况;
4.按照实践教学要求,安排研究生教学实践教学完成情况;
5.按照要求,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教学相关工作录入情况;
6.按照要求,课程教学文档管理归档情况。
(二)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1.是否存在未经培养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停课或调课(包括更改上课地点、上课时间、授课教师等)情况;
2.是否存在无故迟到等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情况;
3.是否在课程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
4.课程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情况。
三、工作形式及要求
(一)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培养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培养单位自查为主体。
(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课程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本单位党政领导、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资深教授等组成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队伍,对本单位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于5月19日前将《** 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提供至少3份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检查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应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院组织检查工作小组,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抽查,重点抽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课程教学检查的组织工作、教学管理执行及落实情况、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存档情况等。同时,检查工作小组抽查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发现培养单位管理不力、授课教师违规违纪等情况,都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本项工作联系人:学历教育:李老师,电话:85220047,行政办公楼430室;
非学历教育:冯老师,电话:85228722,行政办公楼430室。
附件:
1.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暨研[2021]45号).PDF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