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有序进行,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第1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总周次为20周,其中第118周(202492日—202514日)为教学周,第1920周(202515日—2025117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2024年秋季以前入学的研究生课程自92日(周一)早上8点起开始上课。

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从9月9日(周一)早上8点起开始正式上课。 

二、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院与公共课开课单位协调落实,各院(系)专业课自行安排。

公共政治课和英语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级内招博士研究生公共课仅第一学期开课。

开课校区:石牌校区、番禺校区分别开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105590da13、《第一外语》(105590da17);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内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公共课课表(含政治和英语)

 博士研究生需按照录取学院所在的校区选课,不分班级,先来先占位。


(二)2024级内招硕士研究生:

1.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集中安排在先学期,具体安排见医学部及学生录取单位相关工作通知;

2.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内招硕士研究生(不区分科学学位、专业学位,)排课安排情况如下:

①公共政治课: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公共政治课分别在番禺校区、珠海校区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05590ma3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05590ma19)、《自然辩证法》(105590ma20)。具体分班名单见课表,请提醒学生务必严格按照分班名单到所在校区、班级、课室进行上课。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公共政治课课表(仅珠海校区、番禺校区开班)

  特别说明:课表中标注的单位缩写是以2024年硕士招生简章公布的单位为准。

 

②公共英语课: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公共英语课仅番禺校区开设《英语(跨文化交流)》(105590ma33、《英语(学术论文写作)》(105590ma34、《英语(视听说)》(105590ma35、《英语(读写译)》(105590ma364门。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内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课表(仅番禺校区开班)

公共英语课不分班级,请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和所在校区自行选择其中一门修读 公共英语选课先来先占位,课程设置了班级选课人数上限。如果班级选课人数已满,则该班不能再增选,请改选其他班级。 

 

3. 因实践教学需要,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的公共卫生和药学两个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在石牌校区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05590ma32)、《自然辩证法》(105590ma20)、《基础英语》105590ma37)。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内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课表(石牌校区-基础医专硕)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内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课课表(石牌校区-基础医专硕)

  

 (三)以上没有安排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共课统一安排在2024-2025学年第2学期。

 

三、排课注意事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录取人数,科学合理制定秋季学期本单位专业课开课计划,并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完成排课工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排课模块开放时间:2024638-9723点。

排课注意事项: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要求,排课过程中不允许专业学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合班上课。如研究生对其他专业课程有兴趣,可在选课时查询全校已排课程并请开课单位教务秘书协助选修对应课程。

2、专业课应避免与公共课时间地点冲突。对于无人选课的课程,学院应在915日前告知任课教师,并在研究生系统中删除该排课记录。

3、为避免课室资源过度紧张,根据学校教室统筹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如需连排3节课,需尽量安排在下午或者晚上;部分课程安排如不占用教室,可在排课时直接选择不需要排场地;

4、各单位教务秘书在本科教务系统中申请学校各校区的课室时注意第19-20周考试周不要占用;但在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排课模块中需严格按照课时数排满总学时。

5、排课工作涉及教师工作量核算,各学院要认真核对每门课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总学时、学分、考核方式、教师人数等。有多位教师共同授课的情况,须将每位教师姓名添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排课模块中。排课时预设的课时可在成绩最终录入提交前进行课时数修改、添加授课教师。成绩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

6、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排课模块关闭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教学任务。排课工作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将上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到每位任课老师,开课计划确定后不得调换教学任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调课补课模块”提交变更申请。

7、各学院要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和课程教材审核,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要求选聘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和备案。

8.非全日制专业的研究生教学安排由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负责,流程及规定参照全日制执行。

   

四、研究生选课

    见后续相关工作通知。

五、公共课免修

公共课免修仅限2024-2025学年第1学期上公共课的研究生申请申报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4级研究生第1学期公共课免修(免考)的通知》

 

六、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相关工作,因特殊事宜发生变化做出调整及其它特殊事宜,由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沟通协调处理。

 

附件:《暨南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守则》暨研【2012】24号

    《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规范》暨研【2012】26号   

     《暨南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暨研【2015】57号

     《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暨研[2021]45号)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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