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台侨研究生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8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深化分类培养改革,更好地培养港澳台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将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专业培养课程,持续提高港澳台侨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港澳台侨研究生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研究生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课程负责人须为推荐课程的实际讲授人,且近2个学年度连续讲授该课程,并承担该课程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学时数。

3.课程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符合港澳台侨研究生培养目标,有效支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取得突出育人效果。

4.课程教学理念先进,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讲授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方法多元、完善,注重过程性评价,突出国情教育要素考核。课程授课效果良好,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秀,具有良好的辐射示范作用。

 

(二)典型案例

 1.典型案例可为视频形式,时长一般30-40分钟,并附相应的介绍材料(包括视频名称、主讲人介绍、主要讲授内容、观点、方法、典型经验等,500字以内),视频资源格式及制作标准详见附件,视频字幕文稿请以word形式单独提交。

2.案例主讲人原则上应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骨干教师,教授或研究员职称,近三年以来为研究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48学时。主讲人对港澳台侨研究生培养有深刻理解,并在教学实践中充分发挥课程的教育功能,提炼专业课程中的中华文化元素,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普遍欢迎。

3.案例名称应简洁、明确、突出重点,保持在20字以内,并尽量与视频名称保持一致。

4.案例内容应紧密结合专业及所授课程,重点分享主持人对课程的理解认识,经验做法、创新点等,简明扼要,能够启发、引领广大教师找准切入点,提升课程建设水平。案例全部内容不涉密,不存在侵权问题。

5.案例视频画面、配图等须做到美观、精致,能够有力呼应和支撑主讲人所述内容,做到图文并茂。相应配图、配文等应确保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

6.具体形式可参考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视频(https://www.gdhkmooc.com/portal/schoolCourseInfo/columnCourse?columnId=133258


二、申报管理办法

项目申报、评审和资助经费管理等按照《暨南大学一流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暨研202113)、《暨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暨研202114)执行。

 

三、材料提交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请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于417将申报书汇总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u盘等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5220047

电子邮箱:qiuanran@jnu.edu.cn



附件1.暨南大学2025年度港澳台侨研究生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暨南大学2025年度港澳台侨研究生教学典型案例汇总表.xls

附件3.暨南大学2025年度港澳台侨研究生教学专项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典型案例视频技术标准.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