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将于2025117日结束。现将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共两周(202515日—117日),各学院应在考试周内停止课程的教学工作,进入考试阶段。在考试周期间,原上课教室安排停止上课,需使用教室安排教学活动的学院可联系本科生院教务处申请。

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位课考核一般采用考试方式。其中:

1.公共学位课考试:

①基础英语:20241110 10:0012:00

其他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将会陆续公布。

2.专业学位课考试:由任课教师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教学进度自行安排,确定好考试时间、地点后须报备开课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研究生系统内的“考试安排”功能模块已经开放,各学院可将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和考试信息录入研究生考试安排管理应用模块中,以便学生随时查询。

3.采用考查方式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相关内容明确考查内容和具体要求,且必须对查重做出要求。

二、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

研究生课程考试应建立命题审核制。由学院教研室、系主任或分管教学的领导对研究生课程考试命题进行审核把关,要有适当难度和份量。研究生课堂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研究生统开课程如有平行班或重复班,应当统一考核形式,由不同任课教师共同命题,共同编制考卷,共同评阅试卷。

各学院要加强考试试卷管理,原则上课程试卷必须在学校试卷印制中心按规范要求印刷,答题纸原则上统一规范。

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含课程论文、实践报告等)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三、监考安排与要求

1.各学院应在考试前开展监考人员教育。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2)、《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守则》(附件3),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各学院要配足监考人员,每间考室原则上至少安排2名监考、100 -150人的应至少安排3人监考、150人以上的应至少安排4名监考。主考教师同时负责多个考场时,不计入监考人数。

3.各学院原则上不能安排教学助理担任监考。个别考场因人数较多,确实需要教学助理协助监考,必须在考前对教学助理进行培训,且每个考场至少有一名在职教职工担任监考。

4.各学院应强调监考教师职责。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明确监考职责并严格按照监考职责进行监考工作。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报告单》(附件4)并随试卷一并提交至学院。

5.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分管领导应到考场巡视,了解考场情况,督促监考教师认真监考,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研究生院将组织工作人员随时巡视考场,加大考试巡视力度。

四、考试纪律与诚信教育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各学院应在考试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让每个学生认真学习《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守则》(附件5)。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需有照片)进入考场。

考试过程要严格、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按照《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录入

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研究生课程考核结束后的2周内,主讲教师应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并提交课程成绩。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相关工作要求已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请留意查看。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通知并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准确录入成绩,以便学生查阅并保证后期奖助学金评定等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课程缓考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应提前提交书面缓考申请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公共课缓考申请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专业课缓考申请表提交至开课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获准缓考的研究生应在该门课程开出学期自行重新选课并参加该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不提前或单独考试。

七、注意事项

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研究生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位课课程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不合格的该门课程需要重修。请每位学生及时查看成绩情况,避免学分不够影响毕业申请。

附件: 

1.《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暨研[2021]45号).pdf 

2.《暨南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暨研【2012】20号.doc

3.《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守则》暨研【2012】23号.doc

4.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报告单(2024).doc

5.《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守则》暨研【2016】60号.doc

6.暨南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2024年版.doc


研究生院

                                 202411月12日